產品參數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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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價格 | 電議 |
發貨期限 | 電議 |
供貨總量 | 電議 |
運費說明 | 電議 |
規格 | 6.0 8.0 10 12 14 16 20 30 50 60 70 75 80 90 100 110 120 130 140 150 160 170 180 200 250 |
材質 | 201,304,316L,310s 2205 2507 904L |
在大多數人心目中,不銹鋼材料“以高代低、以厚代薄”是天經地義的事情,不需要多管,不會出什么問題的。實際上這種觀點是錯誤的,下面我們以304、304L、304H為例來進行說明:一般來看,304L比304不銹鋼有更低的含碳量,更好的耐腐蝕性,因此可以代替304材料使用。確實304L滿足304的要求,而且比304更好,好像可以自動替代304,但從力學性能看,304的強度比304L高,當按304設計時,用304L替代,就會造成強度不夠;另外,在我國壓力容器標準GB150-1998中4.1.6條規定:奧氏體不銹鋼的使用溫度高于525℃時,鋼中含碳量應不小于0.04%。因此,認為304L可以代替304不銹鋼使用的觀點是錯誤的,能不能使用與使用場合有關,而且按照容規規定,我們都沒有權進行“材料代用”,只有原設計部門才可以有權進行"材料代用"的工作。